杨卫律师
广东合众拓展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 国际经贸大厦4楼邮编:510170电话:13711551166 传真:020-88900283 邮箱:yw54321@126.com
执业理念
受君之托,忠君之事风险代理,诚信为本
在线咨询
论坛留言咨询
小李是某单位的职工,单位一直没有给小李购买社保。今年双方合同期满,单位终止了跟小李的劳动关系,小李要求单位直接补发未购买的社保费用,单位不同意。请问小李的要求合法吗?
律师答复:社保费用不应由单位直接退还或补发给劳动者个人。正确的做法是由单位向社保局补交欠缴的社保费用。如果单位不愿意这样做,小李可以向劳动社保部门举报投诉,由社保局追缴并对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网站版权归属:广东合众拓展律师事务所杨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