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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劳动争议律师

杨卫律师

  广东合众拓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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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额外经济补偿金

    什么是额外经济补偿金?什么情形下企业需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律师答复: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职工在提起额外经济补偿金的仲裁请求或诉讼时,必须举证用人单位存在着应付经济补偿金故意不付的事实,否则,仲裁或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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