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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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在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一定数额金钱的经济补偿款,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其实有三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即我们前面所说的经济补偿金,这也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种情况是,因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种情况是,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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