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卫律师
广东合众拓展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 国际经贸大厦4楼邮编:510170电话:13711551166 传真:020-88900283 邮箱:yw54321@126.com
执业理念
受君之托,忠君之事风险代理,诚信为本
在线咨询
论坛留言咨询
某清洁公司劳动者小王咨询:公司领导看我不顺眼,经常派重活难活给我做,我真的一天也呆不下去了,请问我能否随时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走人?
律师答复:下列情形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小王的情况应该不符合上述的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建议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辞职。
网站版权归属:广东合众拓展律师事务所杨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