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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卫律师: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杨卫律师

  广东合众拓展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
     国际经贸大厦4楼
邮编:510170
电话:13711551166
传真:020-88900283
邮箱:yw5432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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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某清洁公司劳动者小王咨询:公司领导看我不顺眼,经常派重活难活给我做,我真的一天也呆不下去了,请问我能否随时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走人?

    律师答复:下列情形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小王的情况应该不符合上述的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建议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辞职。
 

 

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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